多年来我校离退休老同志一直关心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,积极为他们筹措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。今年,离退休老同志们又为在校贫困生筹集了十一笔助学金,委托我处代为评审发放。按照老同志们的要求,现将2015年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评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,家庭经济困难,为学校建档困难生,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;
2.热爱集体、诚实守信、踏实学习、乐于助人;
3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;
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勤奋,成绩良好;生活艰苦朴素,自立自强。
二、名额分配
| 
 学院  | 
 名额(名)  | 
 学院  | 
 名额(名)  | 
 学院  | 
 名额(名)  | 
| 
 化工学院  | 
 1  | 
 建筑学院  | 
 1  | 
 经管学院  | 
 2  | 
| 
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| 
 1  | 
 艺术学院  | 
 1  | 
 法学院  | 
 1  | 
| 
 材料学院  | 
 2  | 
 土木学院  | 
 1  | 
 外语学院  | 
 1  | 
| 
 机械学院  | 
 1  | 
 交通学院  | 
 1  | 
 环境学院  | 
 1  | 
| 
 生工学院  | 
 1  | 
 测绘学院  | 
 1  | 
 药学院  | 
 1  | 
| 
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| 
 1  | 
 能源学院  | 
 1  | 
 食品学院  | 
 1  | 
| 
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 | 
 1  | 
 威廉希尔体育  | 
 1  | 
 海外学院  | 
 1  | 
| 
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1  | 
 数理科学学院  | 
 1  | 
 2011学院  | 
 1  | 
 
三、申报程序
1.学生申请:学生根据申请条件,结合自身情况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,简称《申请表》),并附1000字以上的书面申请。
2.学院审核: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初定人选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学生情况表》(附件2表1,简称《情况表》),报至资助科;
3.学校审核:资助科对申请学生进行汇总和审核,审核结束后将材料报送校关工委审批。
四、2014年度受助学生情况反馈
请各学院组织2014年度“夕阳助新苗”助学金受助学生(名单请见附件2表2)认真填写《“夕阳助新苗”信息反馈表》(附件3,简称《反馈表》),并附1000字以上个人小结交学院,学院将其情况填入《情况表》(附件2表2),并将相关材料与2015年度申请学生材料一并报资助科。
五、报送材料和时间
报送材料:
1、纸质材料:
申请学生:学生申请书、《申请表》;
反馈学生:学生个人小结、《反馈表》;
2、电子材料:《情况表》,通过奥兰报送。
报送时间:5月4日前
附件
附件.zip